钓鱼执法构成什么罪?
钓鱼执法,在法理上,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在行政执法上,与刑事侦查中的“诱惑侦查”,或者叫“诱惑取证”类似。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
国家当然应该惩罚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
从历史上看,一些案情复杂、取证难的案件,往往***取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的方式。
世界各国执法机关也都使用类似手段,比如警察扮演瘾君子向毒贩购买毒品。但“诱捕”有着严格的控制要求,是有一定前提的。也就是说,所设之套本身不能成为控告罪犯的证据。
大陆法系国家对此也有严格限制,日本法律禁止执法者为了取证,诱惑当事人产生违法意图,因为这是国家公权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自律权。
钓鱼摊上事了!云南5名男子被要求带鱼竿渔获指认现场,咋回事?
根据媒体报道,云南省昆明市一名钓鱼者在钓鱼时被执法人员查获。执法人员随后要求他带领他人前往指认现场,但他拒绝配合,最终被警方带离。据警方透露,这名钓鱼者被抓获后,他的朋友们前来询问,但对方也拒绝配合,导致警方不得不进行拘留。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此次***涉及钓鱼者的违法行为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钓鱼者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渔业法律法规,被执法人员查获是合理合法的。而执法人员要求钓鱼者带领他人前往指认现场可能是为了进一步查处涉嫌非法捕捞的人员。但是钓鱼者拒绝配合的做法不仅阻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也可能会对案件调查产生影响。
总之,对于类似***,违法行为者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而执法人员也应该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行事,维护好公平公正的执法秩序。
钓了不该钓的鱼,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现在的动物,不是你想逮就可以,有好多的动物比人还金贵。猫吃掉一只野鸡,没人去理会,那是因为它不懂法律,你吃掉一只野鸡,会被判刑教育,因为你无视法律。
现在的动物不怕人,那是因为他们知道国家的法律保护着它们。所以别为了自己的嘴,失去了自由的身。痛快了嘴,监禁了身体。
现在的环境,得益于生态的平衡。为了我们共同的地球,请爱护野生动物,唯系生态平衡。
一、可能是重大刑事案件现场实验。5名钓鱼男子钓鱼时有重***现,警方要求带鱼竿鱼获指认现场,是为了做现场实验,有助于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二、可能是涉嫌***犯罪。5名男子钓鱼是属于在他人放养的鱼塘里偷钓行为,鱼获数量和价值达到了***罪的立案标准,所以,警方要他们带鱼竿鱼获到现场指认。
三、他们的鱼获可能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水生动物。这种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事情发生在云南省楚雄州的一个水库,这里是元江水系和金沙江水系的分水岭,所以相关规定是一人一杆一线一钩。
而在水库边发现了这5名男子,都是多杆多钩,甚至有人用上了可视化钓钩。因此被当地有关部门按照非法捕捞,对其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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