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交所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是深交所规范市场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1月12日,深交所修订并发布《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进一步筑牢全面加强监管的制度基石,积极引导督促各方合规运作,共同营造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紧盯突出问题,强化监管效能。一是加大惩处力度,明确占用资金巨大拒不偿还,严重损害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的,对组织、指使占用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视情形一定期间不接受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二是补足监管空白,将有权机关查明的、与上市公司财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直接关联的责任人员明确纳入处分范围。三是坚持一追到底,明确证券摘牌后,对上市期间发生的违规行为,仍适用纪律处分相关规定,避免“一退了之”。四是强化中介监管,细化中介违规情形,聚焦于是否勤勉尽责、出具文件报告真实准确情况等;加大财务会计监管力度,单列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处分标准。五是加强联合惩戒,对被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实施暂不接受文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处分的,深交所对应***取相应措施。
规范处分程序,提升处分时效。一是规范事先告知,明确深交所发出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后,又对主要违规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拟作出的处分决定进行调整的,应当重新告知,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知情权。二是优化送达方式,明确可以通过业务专区、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或者邮寄方式送达处分文书,无法送达的,可以***用公告方式,送达时间为10日。三是及时高效惩处,明确在涉及多个违规行为的情况下,对已查明的部分违规行为可先行处理,避免“久拖不决”;对于已经有权行政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的文书认定违规事实,且情况紧急的,可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做出相关决定。
此外,本次修改还同步优化了纪律处分机制。其中,对市场广泛关注、违规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审议层级,加强惩处把关;将盘后限制交易纳入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范围,提高决策审慎性;在纪律处分委员会设置专门的会议召集人,提升纪律处分的专业把关水平。
2023年以来,深交所坚持从严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以全面加强监管为主线,打好事前紧盯线索、事中警示整改、事后从严惩治的监管“组合拳”,全年共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179份,处分上市公司93家次、发行人8家次、其他责任人员575人次,其中公开谴责223次,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28人次。在持续的监管高压态势下,违规案件数量总体较往年有所收敛,“严”的监管氛围进一步形成,市场生态进一步净化。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接下来,深交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国***指导下,锚定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目标,秉承依法合规、从严监管理念,持续强化资本市场制度保障,不断优化自律监管工作,切实提高一线监管有效性,以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彰显公平正义,提振投资者信心,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为推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