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中国重工(***)(601989)虚***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
2023年12月20日晚,中国重工(601989)公告,2023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综合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投资者目前已可向***提交***材料立案,争取挽回虚***陈述造成的损失。(许峰律师专栏)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中国重工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中国重工未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在相应会计期间准确计提减值,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多计利润7,181.24万元,2019年多计利润10,711.29万元,2020年少计利润12,200万元。
上述事项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12月12日,中国重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更 正相关年度报告数据。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13日之间买入中国重工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中国重工***入口)
除了中国重工投资者索赔案,许峰律师团队目前也在推进雪松发展(002485)投资者索赔案的代理工作。
2022年10月26日,雪松发展(002485)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希努尔将相关***补助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补助》第八条的规定,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9,73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739.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51.29%;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6,47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4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7.68%。(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16日到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雪松发展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ST雪发***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