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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牵涉威创股份(***)13亿巨款消失案,江苏阳光(***)集团发布情况说明公开“叫板”交易所为自己“洗白”。
12月25日,一则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落款的公告发布在江苏阳光集团***上,江苏阳光集团称,“公司和上层信披义务人都不存在违规信披。”然而,当日晚间,《威创股份相关情况说明》一文已被删除。
公告显示,江苏阳光集团于2023年9月请威创股份向深交所咨询“阳光集团持有的威创股份上层股东中数威科上层LP蒙萨斯股权转让需不需要公告?”威创股份董秘办多次咨询深交所监管员。
情况说明称,时任监管员明确回复“股权变更完成后拿到工商变更通知书后再公告”。并且当时是***减持新规颁布期间,时任监管员回复“任何减持包括上层协议转让都不允许公告。”深交所监管员连二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都不让发,通知公司“减持新规期间,证监局每周都有窗口指导意见”,监管员要求“公司每周咨询监管员,看窗口指导意见能不能披露股权交易”。威创股份把***意见原话回复了江苏阳光集团。
情况说明中提到,西岭能源收购威创股份上层股东中数威科上层LP蒙萨斯的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持有的蒙萨斯的股权,只是威创股份控股股东上层的上层的上层的交易。相关***的公告时间顺序是——上层交易完成且工商变更完成、威创股份收到工商变更通知书后,再由威创股份发函给控股股东中数威科询问是否此次变更造成实控人变化,拿到控股股东回函后,威创股份才可以一并公告这次交易。
江苏阳光集团在公告中称,“目前交易还未完成,也未进行工商变更,公司和上层信息披露义务人都不存在违规信息披露。”
牵涉威创股份13亿巨款消失案
12月22日晚间,威创股份发布自查公告称,2023年9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蒙萨斯(台州)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集团”)与江西西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岭能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西岭能源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中数威科的控制权。拟收购方西岭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刘钧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通过共管银行账户将公司13.3亿元资金划拨到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于10月31日全额归还公司。但自11月1日起,又分次分批划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尚未归还公司。
12月24日晚间,威创股份、四环生物、江苏阳光均公告,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陆克平被***立案调查,事项涉及威创股份上层股东控制权转让的问题。
天眼查显示,蒙萨斯的法定代表人陆宇是陆克平的儿子,也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实控人。
而被立案调查的利空消息一经发布,威创股份的股价便开始大跌,继25日跌停之后,12月26日开盘,威创股份迎来连续第二个跌停板,股价跌至3.91元。
根据最高***虚***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3年12月22日前买入威创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认定为准)。受损投资者可到新浪股民***平台进行登记索赔。